今天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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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4-24 |
1、组织研究提出本省贯彻邮政业发展综合性规划,并协调、督促有关部门落实,指导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贯彻实施邮政业发展综合性规划;
2、按照国家邮政局总体部署,推动本省邮政地方性法规、规章的制定和修改工作;
3、组织研究有关部门起草的涉及本省邮政行业的法规、规章、规范性文件草案,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;
4、承办局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,办理局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和清理工作;
5、负责本省邮政业标准的编制和管理工作;
6、负责本省推进行业科技工作;
7、负责本省邮政行业统计工作,贯彻实施邮政行业统计规章和报表制度,负责本省邮政行业经济运行分析及信息服务;
8、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和涉及行政复议、行政应诉的工作,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;
9、负责邮政普法宣传工作,组织开展本省邮政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;
10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